全民反賄選問卷調查報告
經費贊助者 :郭錦坤、許建忠、陳嘉惠、郭冠良、洪東奇、許博行、
楊麗玲
問卷調查人員:鍾坤井醫師、郭錦坤醫師、楊金坤先生、王百輝先生
廖茂勳先生、鄭彩仁老師、李淑惠老師、蕭明珠女士
賴青松、曹頤和、謝美娟、陳素蕙、郭慧玉
作 者:陳玉峰、李思源
出 版:台灣生態研究中心
時 間:1994年6月
全民反賄選問卷調查報告
陳玉峰* 李思源**
中文摘要
台灣生態研究中心於今年三月與數個民間團體聯合發起全民辦賄案的問卷調查活動,期望藉此喚起民心公義、迴應時代倫理,同時體檢台灣社會。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得知,本屆市議員選舉期間賄選普遍存在,全台中市超過六成的家庭受到行賄,行賄成功率至少二成;行賄者以二人最多;一票數賣,以賣給三位候選人為最;行賄方式以金錢為主;行賄執行者中,里、鄰長共佔43%,可知地方自治基層已成買票系統的執行網。
52.4%的受訪者同意買賣的操盤者為國民黨;近九成的人民會接受賄款或物品,70.3%的人認為賄選是不可以接受的行為,突顯社會價值的矛盾。
84.8%的受訪者懷疑府會間制衡的機能;近六成弱的人民對本屆市議會的期望甚低;認為此次正、副議長賄選查察行動會有結果的民眾僅佔三成,透露人民長期受到司法不公的影響,不敢相信司法公義存在。
依結果顯示,賄選文化經國民黨主導已深入人民的價值觀,暴露出社會文化的危機、民主政治的虛假,除了國民黨放棄經營已久的賄選系統,尚需全面文化背景的配合以及社會倫理價值的重建,才是破除惡習的根本。
* 台灣生態研究中心負責人,生態博士;台中市西屯路3段159巷56弄42-
1號
**台灣生態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同上。
目 次
中文摘要
一、前言
二、調查方法
三、研究結果
三-1 問卷結果與分析
三-2 訪談、觀察所得之感受
四、結論
五、附表一.890份有效問卷統計結果表
六、相關剪報輯
一、前言
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查察行動,自今年三月起在全省各地展開,成為全民注目焦點;面對台灣政治發展行之有年的賄選文化,此次查賄行動是否真有結果?民主政治倫理能否重建規範?作為有尊嚴的台灣人民,又應有怎樣的省思?
為求維護時代倫理,醫界聯盟中區分會、台灣生態研究中心、台灣勞工陣線、教師聯盟、主婦聯盟等民間團體遂聯合發起全民督促反賄案歪風,全民辦賄案的問卷調查活動,期望藉此拋磚引玉,喚起民心公義,作為聲援社會公理的後盾;同時,透過問卷結果分析,體檢台灣社會實體。
二、研究方法
本調查共發出一千五百份問卷,自3月13日在中山公園舉辦簽名及填訪問卷活動始,連同派員專訪、市調之後,至3月18日為止,完成第一階段成果統計,有效問卷有327份,於3月22日舉行記者會公佈;另陸續回收之有效問卷,與第一階段回收者共計890份 ,統計結果見附表二。統計各題選項次數及百分比,列製成表,進行分析、探討。
此外,在問卷調查的同時,訪員亦進行訪談、觀察、記錄等田野調查。
三、研究結果
三-1. 問卷結果與分析
(一)、就您所知,本屆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買票的情形如何?
普遍存在78.9%不知道7.5%少數候選人12.1%沒有人買
賣0.4%未填0.8%。
〔說明〕
本題係徵詢市民關於此屆市議員選舉期間,買票的嚴重程度。在 890位受訪中,有近八成(78.9%)市民表示賄選普遍存在,有12.1%的人認為只有少數候選人買票,填寫未知情或無填寫者佔8.3%,填寫「沒人買票」的人數約 0.4%。換句話說,約百分之九十一的市民認定有賄選或買票行為,只有約百分之九的人表示未知,據此推論,幾近於全民無人敢宣稱沒有賄選,且絕大多數人民確認台灣是全面或普遍賄選。
至於就政黨而言,受訪的國民黨員約有79%認為賄選普遍存在,與所有樣本的數據接近,事實上,無論國民黨、民進黨、無黨籍人士皆無顯著差異。
(二)、就您所知,賄選買票的候選人屬於那一個政黨?
國民黨52.4%民進黨22.8%無黨藉12.0%新黨4.6%不知道6.9%未填1.0%。
〔說明〕
答國民黨候選人買票者有52.4%,可謂大多數人同意買票主要的操盤者皆是國民黨,即令 271位國民黨受訪中,亦有49.8%的人同意是其所屬的黨派在買票,因此本數據應甚中肯;宜注意的是,有超過二成的人(22.8%)認為民進黨也會買票,有12.0%的人認為無黨藉的人買票,甚至也有 4.6%的人表示新黨也買票,顯然,台灣的賄選文化由國民黨所帶動,如今已到達「大家一起來買票」、「大家一齊爛」的境界。
(三)、請您選出在您的選區內,某一候選人所開出的最高賄選金額數據:
500以下18.7%500~1000 47.9%1000~1500 9.6%1500~20006.5%2000以上 7.5%未填9.5%。
〔說明〕
這次市議員賄選,交到市民手中的金額,有47.9%的受訪者認為在 500~1,000 元之間, 500元以下的有18.7%,1,000~1,500元者9.6%,至於1,500 元以上有14.0%,未知者9.5%。同樣的,這題答出的結果亦並無黨派之顯著差異。
(四)、依您所知,這次市議員選舉,一票最多賣給幾位候選人?
一人5.8%二人13.9%三人23.1%四人7.7%五人5.7%六人1.7%六人以上1.1%未填 32.0%不知道7.4%多人1.2%。
〔說明〕
受訪者表示一票數賣的情形,以賣給三位候選人為最多,達23.1%;其餘依序為一票二賣13.9%;一票只賣一次5.8%;一票四賣7.7%;一票五賣5.7%,但本題未填或未知的人數佔所有受訪者的39.4%。
據此可推測買票作業已有緊密的規劃,重疊部分可能發生在不同黨派之間,也有可能同黨不同派操戈。
然而,為恐多數人有誇大事實的傾向,故本數據以下一題做校正。
(五)、本次市議員選舉期間,實際上向您家裡買票或送物品的候選人有幾個?共幾次?
0人8.9%1人19.6%2人20.3%3人15.6%4人3.9%5人4.0%6人0.8%多人1.1%未填27.4%。
0次7.1%1次23.4%2次12.4%3次9.6%4次2.8%5次2.8%未填41.5%。
〔說明〕
本題要求受訪者誠實透露真正到家中行賄的候選人有幾位,幾次,結果以二人來賄為最多,達20.3%,其餘依次為一人來行賄19.6%,三個候選人來買票者佔15.6%,四位來行賄者有3.9%,五人者4.0%;未填寫者視同未知或沒有,合計為36.3%。也就是說,這次市議員選舉,全台中市有超過六成的家庭受到行賄,且行賄者以二人為最多。
而問卷追問來買幾次,多數受訪人表示一樣而懶得填寫,因而未填者佔41.5%,故這方面數據僅供參考。
(六)、請問向您買票的方式是什麼?
金錢54.8%茶葉及煙酒11.3%請客16.5%黃金等貴重物品1.5%其他4.3%不知道0.3%未填11.0%。
〔說明〕
在行賄的財物方面,以金錢為多,達54.8%,請客的方式其次為16.5%,送茶葉菸酒則有11.3%,金飾貴重物有1.5%,其他4.3%。此結果提供從行庫現金流動可以掌握行賄的重要線索,多年來檢警及司法卻放縱不管,顯然證明政府長期說反賄選根本是做做模樣而已!
(七)、是誰送錢或其它賄選物品給您?
里長13.8%鄰長25.5%親戚朋友12.5%助選員18.4%候選人1.7%不知身份16.2%不知道0%未填11.5%
〔說明〕
此次市議員行賄的執行者以鄰長為主,達25.5%,其次為助選人員達18.4%,里長則有13.8%,透過親戚朋友傳統人際關係網脈者有12.5%,但不知行賄人身份者有16.2%,若未填寫之11.5%也加進,則將近三成的人不知誰來行賄。
里、鄰長合計達43%,加上不知身之中必有里、鄰長或其所屬,真正數據超過五成,則吾人可宣稱,地方自治的最基層,正是貫徹買票系統的執行網。反映出數十年國民黨利用地方自治操縱歷來選舉的結構性弊病或病灶在此。
(八)、當有人向您買票時,您會:
拒絕接受17.0%接受但不投給他60.6%接受就會投給他2.0%不知道3.3%不一定13.9%未填2.9%
〔說明〕
人民對前來行賄的看法,傾向「接受賄款但不投給他」為大宗,達60.6%。只有2.0%的人表示接受且投給他。而答不知道或不一定者分別有3.3%及13.9%,未填寫者有2.9%。
此等數據可詮釋如下,表面上看來行賄得票率必然甚低,然而,這等取樣畢竟狹限於願意接受訪問者,基本上他們對民主政治比較有概念,以公園的調查為例,願意受訪者約只佔通過行人的十分之一以下。因此,實際上必然比上述數據高,何況答不知道、不一定或未填寫者很可能傾向受賄且投給行賄者,則由此推測,買票成功的有效人數至少佔有20.1%,也就是說台中市民受賄成功率至少二成。如果真正作全面性普查,且人民據實以告,則賄選的有效性必然甚高,提供真正賄選遂行的溫床。
另一方面,高達60.6%的受訪者表示接受但不投給他,拒絕接受的人只有17.0%,因而我們可以認定將近九成的人民會接受賄款或物品。由上顯示台灣人民的社會價值觀、是非感已有劇烈的轉變,這才是台灣民主真正的隱憂。
(九)、請問您覺得賄選是可以接受的行為嗎?
不可以接受70.3%可以接受17.1%不知道1.9%未填4.4%。
〔說明〕
本題據上題而來,雖有70.3%的人表示不可接受賄選,由上題卻顯示絕大多數的人會接受行賄,且普遍存在「不拿白不拿」的態度,因而呈現出當代價值觀的矛盾。另有17.1%的受訪者認為賄選行為可以接受,不知道者1.9%,未填寫者4.4%,也就是說至少23.4%的人並不堅決反賄選,甚或接受賄選的合宜性!至此,而台灣民主文化的危機明顯突出。
(十)、您所圈選的候選人是否當選?
當選58.8%落選23.7%不知道10.8%未投票1.6%未填4.8%。
〔說明〕
受訪者所圈選的候選人當選者佔58.8%,所選舉的候選人落選者有23.7%。不知、未投票或未填寫者合計10.8%。本題除提供其他各題的參考數據,可推論市議員的選舉受到人際關係的影響很大,因為受訪者所圈選的人當選率約六成,但受訪人卻普遍認為賄選存在,故可推論人際關係或其他原因決定其投票,或有些受訪者並無據實回答訪題。
(十一)、您所圈選的候選人有買票行為嗎?
有24.0%沒有43.4%不知道26.5%未投票1.4%未填4.4%。
〔說明〕
受訪者所圈選的候選人有買票者佔24.0%,沒買票的佔43.4%,不確定、未投票或未填寫者合計佔32.3%。第九題推得至少有23%的人似乎贊成賄選,與本題受訪者投給有買票的候選人佔24.0%相差無幾,再配合第八題推得買票成功率至少二成以上,證明台中市「民心可賄」,況且,依據常識判斷,不願受訪者、政治冷漠者、民主概念貧乏者等等所佔人口的比例不低,甚或較多,且其對反賄觀念可能比接受訪問的族群低落,則綜合上述各題,我們推測,買票行為(至少在台中)是很吃得開的方式,社會上存在賄選可以得逞的文化背景,國民黨已經成功地扭轉自日治時代以降的社會價值觀。
(十二)、當今賄選風氣盛行,您認為誰該為此種現象負責?
人民29.2%政府27.2%大眾媒體11.1%國民黨21.1%民進黨5.6%其他4.3% 未填1.2%。
〔說明〕
造成賄選風氣盛行誰該負責呢?有27.2%的受訪者認為政府該負責,有29.2%認為這是人民的責任,21.1%的人歸咎於國民黨,另有11.1%則認為大眾媒體也要負責任。至於5.6%認為民進黨要負責的人,多具有明顯敵視民進黨的傾向,故可視為偏見型。此一結果顯得受訪者似乎欠缺深思,但若將國民黨與政府合併,近半數者認為是國民黨政權該負此賄選歪風的責任。
(十三)、報載去年市長選舉時,有不少議員為市長背書,並成立後援會支持現任市長競選,您認為這樣的府會關係會有什麼影響?
利益分贓49.1%促進府會和諧3.2%無法發揮監督功能35.7%沒有影響2.1%不知道6.1%未填3.5%。
〔說明〕
去年底市長選舉、市議員背書,將政權、治權「統一」的現象,受訪者有49.1%認為會造成利益分贓,且35.7%的人認為無法發揮監督功能。換句話說,所謂「府會和諧」應該是「分贓合治」的代名詞,有84.8%的受訪者認為不妥。
(十四)、法務部近日通令各檢調單位針對此次正、副議長選舉之賄選事件展開調查,您認為此調查行動會有結果嗎?
會31.5%不會37.6%不知道18.9%其他8.2%未填3.5%。
〔說明〕
此次法務部的反賄偵查案,受訪者認為「會有結果」、「不會有結果」與「不知道或其他」者大約相近,分別佔31.5%、37.6%及30.6%,相信逢場作作假戲的人略佔人風。因而我們似可宣稱,支持馬英九辦賄案的的民心、民氣約佔全民的三成,且實際上可能更低,也就是說人民長期受到司法不公的影響所及,導致不敢相信司法公義的情況必然甚眾。本題的結果說明有無結果大家是用猜的,頗符合概率遊戲。
(十五)、如果此項偵察行動失敗,您認為誰該負責?
議員11.1%法務部部長14.1%選民12.8%檢警人員11.9%司法院院長8.8%總統8.1%市政府5.5%國民黨18.4%其他4.8%未填4.0%。
〔說明〕
如果這次辦反賄草草了事,該負責任的比重依序分別如下:國民黨(18.4%)、馬英九(14.1%)、選民(12.8%)、檢警人員(11.9%)、議員(11.1%)、林洋港(8.8%)、總統(8.1%)、市政府(5.5%)。此一分歧現象當值得探討,但若不予明快偵辦,拖延太久,則馬英九理該下台,但下台後不應以「被迫害者」自居而參選市長之類的行為!有趣的是林洋港及李登輝該負責的比例很接近。
(十六)、您對本屆市議會期待的程度:
期望很高8.8%普通29.2%不抱期望44.6%沒有議會也無差別12.3%其他2.0%未填2.9%。
〔說明〕
既然全面賄選,不拿白不拿,但對市議會的期望卻甚低,有44.6%的受訪者不抱期望,有12.3%的人認為有無議會皆一樣,兩者合計56.9%,也就是說六成弱的人對這一屆市議員的認同度偏低,這些靠買票當選的議員,以後不要動不動就要「代表選民」矣!事實上最好重選。至於普通期望者有29.2%,期望很高者只有8.8%。
(十七)、就您所知,本屆台中市市長的競選期間,有無請客、贈物或買票,任何您認為構成賄選的行為?
有63.7%無7.1%不知道23.9%未填5.1%
〔說明〕
對這一屆市長競選期間有無買票或賄選的認定,有63.7%的人認為有賄選發生,且一些問卷強調肯定有,甚至描述請四次客、送錢、贈物的記錄甚普遍。只有7.1%的人認為沒有賄選,有23.9%答稱不瞭稱。換言之,這場選舉的公平性必然有問題。
三-2. 訪談、觀察所得之感受
問卷訪談過程裡,研究者就所經驗、觀察、感受所得記錄下來,省思整理如後:
(一)嚴重欠缺社會意識,傳統封建時代的人際關係仍是主流。
(二)對法治國家基本常識甚無知。
(三)對所謂的政治誤解,個人冷漠與自私特徵一覽無遺。
(四)白色恐佈的陰影依舊幢幢不安,不信任感極為強烈,顯見自二、二八以來的軍統高壓威力 至少波及三代;有受訪民眾反應:「會不會留下案底?」「有沒有人在拍照搜證?」,四十歲以上的民眾,通常在態度方面十分謹慎,包括問訪員單位、動機及一些難以想像的問題。
(五)女性還是劣居第二位,且其程序較之先前並無顯著改善;大部份女性將問卷推給男伴處理,有些女性填答問題則要詢問男伴或先生才知答案。
(六)新生代的消費文化與鼓吹台灣意識、文化者,似乎已有明顯的斷代或代溝。
四、結論
依據反賄問卷調查結果,近八成的市民表示賄選普遍存在;52.4%的受訪者同意買票主要的操盤者為國民黨;全台中市有超過六成的家庭受到行賄,行賄者以二人最多(20.3%);一票數賣,以賣給三位侯選人最多(23.1%),賄選金額數據約在500~1000元之間(47.9%)
行賄的方式以金錢為多,達54.8%,其次為請客(16.5%);行賄的執行者以鄰長為主(25.5%),其次為助選人員,達18.4%,里長則有13.8%,里、鄰長合計達43%,可知地方自治的最基層已成貫徹買票系統的執行網,反映數十年來國民黨利用地方自治操縱歷來選舉的結構性弊病所在。高達60.6%的受訪者表示接受買票賄款但不投給他,拒絕接受者只有17.0%,可推論將近九成的人民會接受賄款或物品,「不拿白不拿」的心態普遍存在;由此可知台灣人民的社會價值觀、是非感已有劇烈轉變,民主、文化的危機突顯。
明知候選人行賄,仍然投給他的受訪者佔24%,17.1%的受訪者認為賄選行為可以接受,至少23.4%的人並不堅決反賄選,據此推測,台中市民受賄成功率至少二成,證明台中市「民心可賄」。當今賄選歪風威行,有近半數的受訪者認為是國民黨政權該負此責任;認為此次調查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事件會有結果的民眾,僅佔三成,透露出人民長期受到司法不公的影響,已不敢相信司法公義存在。
針對目前的府會關係,84.8%的受訪者懷疑府會間的制衡機能,認為會造成「分贓合治」的現象;而近六成弱(56.9%)的人民對本屆市議員的認同度偏低。
綜上所述得知,由國民黨主導數十年的賄選文化早已切入台灣人民的價值觀與文化神髓;問卷統計的結果暴露出社會文化的危機,所謂的民主政治只是空有外殼的體制,欠缺專業化、典範化與法治化的民主內涵。因此,除了國民黨放棄長久經營賄選系統的地方自治基層外,我們認為還需要全面性文化背景的配合以及社會倫理價值的重建,方有可能洗雪台灣政治發展史上的恥辱,重見台灣上空的青天!
附表一、890份有效問卷統計結果表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一)
普遍存在
不知道
少數候選人
沒有人買票
未填
|
127 79.3
7 4.3
23 14.3
2 1.2
1 0.6
|
19 90.4
1 4.7
1 4.7
0 0
0 0
|
319 80.7
28 7.0
45 11.3
2 0.5
1 0.2
|
238 75.7
31 9.8
39 12.4
0 0
6 1.9
|
703 78.9
67 7.5
108 12.1
4 0.4
8 0.8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二)
國民黨
民進黨
無黨藉
新黨
不知道
未填
|
135 49.8
62 22.8
43 15.8
7 2.5
18 6.6
6 2.2
|
20 48.7
12 29.2
7 17.0
2 4.8
0 0
0 0
|
341 55.6
129 21.0
64 10.4
27 4.4
47 7.6
5 0.8
|
272 50.3
132 24.4
62 11.4
32 5.9
37 6.8
5 0.9
|
768 52.4
335 22.8
176 12.0
68 4.6
102 6.9
16 1.0
|
合 計 |
271 100 |
41 100 |
613 100 |
540 100 |
1465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三)
500以下
500~1000
1000~1500
1500~2000
2000以上
未填
|
34 21.2
85 53.1
18 11.2
4 2.5
8 5.0
11 6.8
|
5 23.8
8 38.0
4 19.0
2 9.5
2 9.5
0 0
|
66 16.7
198 50.1
36 9.1
28 7.0
28 7.0
39 9.8
|
62 19.7
136 43.3
28 8.9
24 7.6
29 9.2
35 11.1
|
167 18.7
427 47.9
86 9.6
58 6.5
67 7.5
85 9.5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四)
一人
二人
三人
四人
五人
六人
六人以上
未填
不知道
多人
|
10 6.2
32 20.0
42 26.2
10 6.2
9 5.6
0 0
2 1.2
55 34.3
0 0
0 0
|
1 4.7
3 14.2
6 28.5
1 4.7
2 9.5
1 4.7
2 9.5
3 14.2
2 9.5
0 0
|
30 7.5
58 14.6
98 24.8
23 5.8
28 7.0
10 2.5
2 0.5
104 26.3
39 9.8
3 1.0
|
11 3.5
31 9.8
60 19.1
35 11.1
12 3.8
5 1.5
4 1.2
123 39.1
25 7.9
8 2.5
|
52 5.8
124 13.9
206 23.1
69 7.7
51 5.7
16 1.7
10 1.1
285 32.0
66 7.4
11 1.2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五)
0人
1人
2人
3人
4人
5人
6人
多人
未填
|
16 10.0
34 21.2
42 26.2
25 15.6
4 2.5
6 3.7
0 0
0 0
33 20.6
|
5 23.8
4 19.0
2 9.5
3 14.2
0 0
0 0
0 0
0 0
7 33.3
|
30 7.5
78 19.7
74 18.7
63 15.9
20 5.0
23 5.8
5 1.2
3 0.7
99 25.0
|
27 8.5
57 18.1
61 19.4
46 14.6
9 2.8
5 1.5
1 0.3
5 1.5
103 32.8
|
80 8.9
175 19.6
181 20.3
139 15.6
35 3.9
36 4.0
8 0.8
10 1.1
244 27.4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六)
金錢
茶葉及煙酒
請客
黃金等貴重物品
其他
不知道
未填
|
123 53.4
28 12.1
37 16.0
5 2.1
12 5.2
1 0.4
24 10.4
|
12 32.4
6 16.2
7 18.9
2 5.4
4 10.8
0 0
6 16.2
|
320 57.7
68 12.2
93 16.7
5 0.9
16 2.8
2 0.3
50 9.0
|
233 53.8
40 9.2
70 16.1
8 1.8
22 5.0
1 0.2
59 13.6
|
688 54.8
142 11.3
207 16.5
20 1.5
54 4.3
4 0.3
139 11.0
|
合 計 |
230 100 |
37 100 |
554 100 |
433 100 |
1254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七)
里長
鄰長
親戚朋友
助選員
候選人
不知身份
不知道
未填
|
32 15.5
61 29.6
22 10.6
34 16.5
2 0.9
33 16.0
0 0
22 10.6
|
4 14.2
8 28.5
2 7.1
3 10.7
1 3.5
6 21.4
0 0
4 14.2
|
78 14.3
152 28.0
74 13.6
89 16.4
9 1.6
87 16.0
0 0
53 9.7
|
65 15.8
114 27.8
37 9.0
76 18.5
8 1.9
66 16.0
0 0
44 10.7
|
179 15.0
335 28.2
135 11.3
202 17.0
20 1.6
192 16.1
0 0
124 10.4
|
合 計 |
206 100 |
28 100 |
542 100 |
410 100 |
1186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八)
拒絕接受
接受但不投給他
接受就會投給他
不知道
不一定
未填
|
17 10.6
106 66.2
6 3.7
4 2.5
25 15.6
2 1.2
|
8 38.0
11 52.3
0 0
0 0
0 0
2 9.5
|
64 16.2
255 64.5
2 0.5
11 2.7
51 14.4
6 1.5
|
63 20.0
168 53.5
10 3.1
15 4.7
42 13.3
16 5.0
|
152 17.0
540 60.6
18 2.0
30 3.3
124 13.9
26 2.9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九)
不可以接受
可以接受
不知道
未填
|
112 70.0
33 20.6
11 6.8
4 2.5
|
21 100
0 0
0 0
0 0
|
269 68.1
78 19.7
28 7.0
20 5.0
|
224 71.3
42 10.6
32 8.1
16 4.0
|
626 70.3
153 17.1
71 1.9
40 4.4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
當選
落選
不知道
未投票
未填
|
110 68.7
30 18.7
15 9.3
1 0.6
4 2.5
|
10 47.6
11 52.3
0 0
0 0
0 0
|
231 58.4
97 24.5
38 9.6
8 2.0
21 5.3
|
173 55.0
73 23.2
44 14.0
6 1.9
18 5.7
|
524 58.8
211 23.7
97 10.8
15 1.6
43 4.8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一)
有
沒有
不知道
未投票
未填
|
42 26.2
73 45.6
38 23.7
0 0
7 4.3
|
2 9.5
18 85.7
1 4.7
0 0
0 0
|
81 20.5
182 46.0
104 26.3
4 1.0
24 6.0
|
89 28.3
114 36.3
93 29.6
9 2.8
9 2.8
|
214 24.0
387 43.4
236 26.5
13 1.4
40 4.4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二)
人民
政府
大眾媒體
國民黨
民進黨
其他
未填
|
95 29.4
91 28.1
41 12.6
66 20.4
20 6.1
8 2.4
2 0.6
|
7 20.0
7 20.0
4 11.4
15 42.8
2 5.7
0 0
0 0
|
211 28.6
189 25.6
88 11.9
161 21.8
37 5.0
39 5.2
11 1.4
|
165 30.4
158 29.2
50 9.2
103 19.0
34 6.2
24 4.4
7 1.2
|
478 29.2
445 27.2
183 11.1
345 21.1
93 5.6
71 4.3
20 1.2
|
合 計 |
323 100 |
35 100 |
736 100 |
541 100 |
1635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三)
利益分贓
促進府會和諧
無法發揮監督功能
沒有影響
不知道
未填
|
103 48.5
8 3.7
82 38.6
3 1.4
12 5.6
4 1.8
|
14 56.0
1 4.0
7 28.0
2 8.0
0 0
1 4.0
|
243 50.6
13 2.7
174 36.2
10 2.0
29 6.0
11 2.0
|
173 47.1
13 3.5
124 33.7
8 2.1
26 7.0
23 6.2
|
533 49.1
35 3.2
387 35.7
23 2.1
67 6.1
39 3.5
|
合 計 |
212 100 |
25 100 |
480 100 |
367 100 |
1084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四)
會
不會
不知道
其他
未填
|
61 38.1
53 33.1
28 18.1
16 10.0
1 0.6
|
8 38.0
6 28.5
3 14.2
2 9.5
2 9.5
|
109 27.5
162 41.0
80 20.2
37 9.3
7 1.7
|
103 32.8
114 36.3
57 18.1
18 5.7
22 7.0
|
281 31.5
335 37.6
169 18.9
73 8.2
32 3.5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五)
議員
法務部部長
選民
檢警人員
司法院院長
總統
市政府
國民黨
其他
未填
|
30 10.6
37 13.1
39 13.8
42 14.9
21 7.4
27 9.6
10 3.5
60 21.3
8 2.8
7 2.4
|
3 6.9
6 13.9
4 9.3
4 9.3
7 16.2
5 11.6
1 2.3
12 27.9
1 2.3
0 0
|
80 10.5
104 13.7
87 11.5
84 11.1
74 9.8
58 7.6
48 6.3
143 18.9
45 5.9
32 4.2
|
73 12.5
88 15.0
83 14.2
69 11.8
45 7.7
46 7.8
33 5.6
92 15.7
26 4.4
28 4.8
|
186 11.1
235 14.1
213 12.8
199 11.9
147 8.8
136 8.1
92 5.5
307 18.4
80 4.8
67 4.0
|
合 計 |
281 100 |
43 100 |
755 100 |
583 100 |
1662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六)
期望很高
普通
不抱期望
沒有議會也無差別
其他
未填
|
15 9.3
49 30.6
72 45.0
21 13.1
2 1.2
1 0.6
|
2 9.5
2 9.5
12 57.1
5 23.8
0 0
0 0
|
29 7.3
127 32.1
176 44.5
52 13.1
5 1.2
6 1.5
|
82 26.1
33 10.5
137 43.6
32 10.1
11 3.5
19 6.0
|
79 8.8
260 29.2
397 44.6
110 12.3
18 2.0
26 2.9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
|
國民黨 百分比 |
民進黨 百分比 |
無黨籍 百分比 |
未填黨派 百分比 |
合 計 百分比 |
(十七)
有
無
不知道
未填
|
104 65.0
16 10.0
33 20.6
7 4.3
|
18 85.7
0 0
1 4.7
2 9.5
|
246 62.2
28 7.0
105 26.5
16 4.0
|
199 63.3
20 6.3
74 23.5
21 6.6
|
567 63.7
64 7.1
213 23.9
46 5.1
|
合 計 |
160 100 |
21 100 |
395 100 |
314 100 |
890 100 |